“文明风采”竞赛活动是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。为进一步推进学生综合素质教育,为学生搭建广阔的活动平台,展示我和哺乳期的小妈师生良好精神风貌和综合素养,丰富我和哺乳期的小妈德育实践活动,根据《第十三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“文明风采”竞赛活动方案》及《关于印发第十三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“文明风采”竞赛临沂市选拔赛活动方案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我和哺乳期的小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:
一、 参加对象
兰陵县职业中专在校生。
二、 竞赛项目
本届活动以“弘扬工匠精神,成就出彩人生”为主题,设立4类赛项。
(一)征文演讲类
内容:包括两个方面,可任选其一。一是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,抒发对党、国家和民族的热爱之情,感悟成长经历中的正能量,表达学生为实现“两个一百年”奋斗目标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思考和行动。二是深刻理解工匠精神的时代内涵,表达学生在践行工匠精神过程中的行动、收获和感悟。
要求:各学校可围绕上述两方面内容开展征文和征文演讲活动,择优推荐给省级活动组织机构。作品报送分为两类:一类是只报送征文稿;另一类是同时报送演讲稿和演讲视频,撰稿和演讲必须为同一个人。
征文、演讲稿内容健康,语言平实,表达真情实感,字数不超过2000字。演讲视频要求内容清晰流畅,演讲者表达流利,仪表得体;演讲视频文件格式为FLV、RMVB或MP4,大小不超过200M,时间为6-8分钟。
(二)职业规划类
内容:结合学生所学专业进行职业规划,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、树立成长信心、强化职业意识,培养职业素养,及早规划好自己的职业生涯,学思结合、知行统一。可撰写职业生涯设计、创业计划、创新设计等。
要求:
1.职业生涯设计应以准备从事的职业要求为标准,以自身职业能力的提高为重点,制订具体计划和措施,要求目标明确、措施可行,字数不超过3000字,提交电子文本。
2.创业计划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、市场分析能力。要求与实际联系紧密,可操作性强,数据科学、准确,字数不超过3000字,提交电子文本。
3.创新设计项目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动手能力。鼓励学生展示与本专业领域相关的科技发明制作或实验。创新设计方案提交电子文本,说明作品构思、特点、功效等,同时附送作品实物。作品体积一般不超过0.5m×0.5m×0.5m,重量不超过2.5kg。超过以上规格的,将作品拍摄成不超过3分钟的视频(包含全方位作品展示及作品说明)刻成光盘寄送。
(三)摄影视频类
内容:包括两个方面,可任选其一。一是围绕“师徒情”和“职场人”,表现师生、师徒之间在校园文化生活、实训实习等场景中的真情画面,聚焦职场风采。二是展现学生在志愿服务、校园学习生活、企业实践等过程中的成长足迹,反映当代中职学生阳光自信、乐观向上、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和青春正能量。
可选择参加摄影或视频项目之一,也可同时参加两类项目。
要求:摄影类作品除影调处理外,不得进行其他技术处理。作品以单幅形式报送电子版作品、未经过修改的电子源文件及说明文字,电子版格式为JPG,大小不超过5M;说明文字主要包括创作的构思、表达的内容等,不超过200字。
视频类作品可采用微电影、纪录短片、动画片、公益广告或者电子相册等形式,紧扣主题进行人物刻画、故事演绎、情景再现。视频文件格式为FLV、RMVB或MP4,大小不超过300M,时间不超过10分钟。
(四)才艺展演类
内容:弘扬优秀传统文化,提升人文道德素养。鼓励学生多角度展示自身艺术修养、文体特长、兴趣爱好和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,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实际行动中,不断提升学生的人文素养和道德素养。
要求:才艺展演类作品分为舞台作品和非舞台作品。舞台作品包括歌舞、器乐、曲艺、朗诵、武术等,时间不超过10分钟。作品以视频形式报送,视频文件格式为FLV、RMVB或MP4,大小不超过300M。非舞台作品包括书画、手工艺品等,非舞台作品需提交作品实物,要求:长、宽、高均不超过1m(字画作品不限尺寸),重量不超过2.5kg。超过以上规格的,将作品拍摄成不超过3分钟的视频(包含全方位作品展示及作品说明)刻成光盘寄送。所有非舞台作品均需附创作过程视频,连同实物作品或作品光盘一同寄送。
三、 组织机构
(一)领导小组
组 长: 苗全盛
副组长: 李楠 羿艳萍 王学忠
组 员: 王德民 颜廷昱 邵琰 宋成文 许军 曾宪廷 李洪海
四、 进度安排
1、第一阶段:动员阶段,
2、第二阶段:准备阶段,
3、第三阶段:上交阶段,2016年12月按要求上交作品至学生处。(作品上交截止日期:另行通知)
4、第四阶段:评选阶段,2017年1月根据学生上报作品情况,聘请部分教干教师作为评审组成员,组织参赛作品评选。
5、第五阶段:汇总上报阶段,
五、作品要求
1、每系部一个赛项至少报送3件参赛作品,总数至少30件。
2、每位学生不超过2件作品,每份作品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,每位教师最多指导3件作品的指导。
3、所有赛项参赛作品创作时间为2016年9月1日之后。
4、每份作品应标明作者、学校、指导教师等信息,并且每份作品均须命名,注意不得以绘画、书法等类别名作为作品名。未按要求报送的将不予评选。
5、上报的作品如发生著作权纠纷,由作品提供者承担相关责任。所有报送作品不退还作者,作品的处理权归全国中等职业学校“文明风采”竞赛活动执行委员会。执行委员会可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报送的作品(包括出版作品集、印制光盘、展览、宣传等),不支付作者报酬,作者享有署名权。
兰陵县职业中专
(供稿:学生处 审核:李校长 王校长)